浙江台州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最高罚款25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2021年,浙江最高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台州坚决整治商业营销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行为,曝光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典型医疗、违法万元药品、广告房地产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案例近日曝光15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罚款
台州嗨小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浙江最高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华东地区目前拥有5000+企业在嗨小豚注册商标、台州申请专利”“永太科技、曝光星星集团、典型东音股份”等上市公司系其客户的违法万元信息,以及“外观设计专利月销4751笔,广告发明专利月销432笔,案例实用新型专利3753笔”等内容的广告,经查实均为虚假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被处罚款12000元。
浙江宏业电气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发布“某某指定变压器厂家类目”“供应某某指定变压器厂家(黄岩变压器厂) SC11-30/10.5”等字样内容的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发布广告,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处罚款25万元。
台州凌华南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发布“确保学员一次性快速提分翻盘”“邀请台州当地考官师资团队进行现场点评”等内容的广告,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处罚款10920元。
台州市国强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户外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包含“大交通便捷”“增值无限 灵活掌握”“物业管理 妥帖服务”“投资新宠”“距离台州火车站、椒江区、路桥区40分钟车程,30分钟可到达黄岩市区”等内容,违反《广告法》和《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处罚款62680元。
临海市莱锦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腾讯广告枫页平台发布“羊绒外套 买1送1”“本来出口国外的羊绒外套转内销”“羊羔绒就是暖”等内容的广告,经查明,该款商品的材质为抓绒材质(聚酯纤维构成),并非羊绒材质,违反了《广告法》和《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处罚款12756.12元。
葛胖佳餐饮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其网站中对外宣传“便捷操作,易上手,出餐快,单量不止翻倍增长”“开业即火爆”“加盟葛胖佳 合作一次 永久赚钱”等含有保证性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被处罚款1万元。
台州市老一苏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其天猫网店销售的减肥茶宣传广告中,含有“医院内部专供专业才有好效果、众多业内专业人员选择了我们、公安人员下单记录、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药理分析鉴定试验室下单记录”等内容,同时在实际未取得专利的情况下,宣传“拿到了国家专利”,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处罚款8万元。
浙江衡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其网站的对外宣传中,发布含有“死亡率及疾病率也会骤然减少”“不但能达到防病、治病、而且提高鱼、虾质量及产量”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被处罚款1.5万元。
台州市牵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承接由广告主温岭碧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广告内容,为其制作、发布投放10个广告喷绘业务时,未建立广告业务档案及广告业务的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违反了《广告法》规定,被处罚款1万元。
温岭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发布含有 “首付46万起,2大超综、商业综合体(规划中)、新商圈综合体规划公示 新商圈占地203.8亩 规划新商圈地块占地203.8亩,涵盖约9000㎡购物中心,24000㎡金街,约9000㎡大型超市,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等内容的广告,以及“由国际一级资质物业伯恩物业提供精奢物业服务”“三甲医院近在咫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广告内容,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和《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处罚款97174元。
玉环哈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3则网络游戏广告中,未标明游戏合适年龄段,并未对控制游戏时长、频率做出合理提示,同时宣传游戏内虚拟道具可兑换实物,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处罚款1万元。
台州洪亚鞋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引用百度搜索结果内容及部分淘宝店同类产品广告自己制作广告,并雇请一广告工作室在其开设的天猫网店上一款葫芦挂件产品宣传页面上发布“葫芦具有收妖辟邪,并有防血光之灾”等含有迷信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处罚款2万元。
仙居县尚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承接仙居福应博齿康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发布业务时,未向该门诊部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等相关资料,就为其制作、安装、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处罚款2.9万元。
台州市三门县华董璞丽府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10分钟直达沈海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轻松抵达宁波、台州、温州三大市心,纵享城市便捷交通;一刻钟畅达三门动车站”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处罚款5万元。
台州市三门县黛鸿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其京东平台店铺黛鸿家居日用专营店美鼻夹宣传页面上发布含有“鼻子矫正、美鼻神器、缩小鼻头、收缩鼻翼、立体鼻型”“刺激鼻软骨 增高鼻梁”“不手术 鼻夹物理美鼻”等内容。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美鼻夹为普通商品,无鼻子矫正功能,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处罚款1万元。(施本允)
责任编辑:50